甲状腺癌不提倡手术是因为部分患者在手术后会出现并发症,而且手术并发症的发生率较高,不提倡手术。除此之外,由于甲状腺癌肿块较大、病情严重、身体不耐受手术等因素,也不建议患者进行手术治疗。
1、病情较重:对于甲状腺癌的中晚期患者,由于癌肿侵犯周围组织,如侵犯喉返神经、气管等,会引起严重的声音嘶哑、饮水呛咳、呼吸困难等症状,此时不提倡手术治疗。可以考虑放射性碘-131治疗,或在医生指导下应用激素进行治疗,待病情好转后再考虑手术治疗;
2、身体不耐受手术:对于心肺功能严重障碍、肝肾功能严重障碍的患者,不能耐受手术,且癌肿生长巨大时,也不能通过手术切除,此时不提倡手术治疗。可以在医生指导下先进行放疗、化疗,待身体状况好转后,再考虑手术治疗;
3、怕有损身体:对于惧怕手术的患者,在进行放射性碘-131治疗前,要衡量利弊,必须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应用放射性碘-131治疗;
4、不配合治疗:部分患者在治疗过程中不能耐受强烈治疗,或治疗后效果不明显,这种情况不提倡手术治疗。可以在医生指导下,通过其他治疗方式达到控制病情发展的目的。
当患者出现甲状腺癌时,应根据自身情况在医生指导下选择合适的治疗方式,不能盲目进行手术治疗。建议患者保持良好的心态,术后注意伤口清洁、定期复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