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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童用药基本原则及注意事项 孩子不同年龄段用药特点

发布时间:2022-10-19 13:45 相关企业:博禾医药

新生儿用药特点

新生儿皮肤薄,局部用药吸收较多,应注意中毒。药物经口服后,胃肠道吸收的差别很大,如氯霉素吸收慢,磺胺药可全部吸收。由于周围血液循环不足,皮下和肌肉注射往往影响药物的吸收和分布,静脉吸收最快,疗效可靠。有些药物,如磺胺类药物,会加重新生儿黄疸,甚至侵入脑组织,导致核黄疸。因此,磺胺类药物不应用于新生儿。由于新生儿肝脏发育不成熟,部分酶缺乏,部分药物可引起生命危险,如氯霉素可引起新生儿灰婴儿综合征,严重死亡;新生儿肾功能发育不全,巴比妥、氨萘青霉素、庆大霉素等药物排泄缓慢,肾功能逐渐改善,直到满月。因此,一般新生儿用药量应少,用药间隔应适当延长,用药时间不宜过长,否则容易中毒。

婴幼儿用药特点

出生后28天至3岁,称为婴幼儿期。婴儿期吞咽能力差,大部分不服药。口服给药时注意不要误入气管,尤其是石蜡油等药物,误入后会引起吸入性肺炎。婴儿腹泻,不要过早使用止泻剂,以免肠道毒素吸收增加,病情加重;便秘应从改善饮食开始,适当添加含纤维素的蔬菜、水果、蜂蜜等,便秘时不要使用泻药。吗啡、杜冷丁等药物易引起中毒,抑制呼吸,一般不宜使用;但苯巴比妥、水合氯醛等镇静剂耐受性较大,年龄越大,剂量相对较大。

儿童用药特点

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,但身体尚未成熟,对药物的反应与成人不同。如镇静药、阿托品、磺胺类药物、激素等耐受性较大;酸碱药物易发生酸碱血症;利尿剂易引起低钾、低钠;大量或多种抗生素(特别是口服广谱抗生素)易引起消化功能障碍;四环素可使牙釉质发育不良,牙龈发黄,7岁以内避免。用药时,必须熟悉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,及时采取措施。

新生儿禁用的药物

由于以下药物可导致新生儿疾病甚至死亡,家庭在使用药物时应特别注意:

氯丙嗪:可引起麻痹性肠梗阻;磺胺类、亚硝酸类:可产生高铁血红蛋白血症,临床表现为缺氧性全身发紫;

奎宁:易发生血小板减少,临床表现为皮肤稍挤压即局部青紫;

伯氨喹啉:易引起溶血性贫血,表现为呼吸急促、全身青紫、血样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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